煤礦大坡度可摘掛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使用 環境條件
3.1工作條件
3.1.1 煤礦大坡度可摘掛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適用于巷道工作坡度不超過35o,且不得大于設計值。
3.1.2 隔爆型乘人裝置工作時,周圍空氣中的煤塵、甲烷爆炸性氣體不應超過《煤礦安全規程》中規定的濃度。
3.1.3 乘人裝置應安裝在空氣溫度0℃~40℃、相對濕度不大于85%(環境溫度為20℃±5℃時),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的巷道內, 應能防止液體浸入電器內部,無劇烈震動、顛簸,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工作。
3.1.4當海拔高度超過1000m時,需要考慮到;5結構特征和工作原理;
5.1結構特征(見圖1)和傳動系統(見附圖);
5.2乘人裝置的工作原理是:將鋼絲繩安裝在驅動輪;鋼絲繩在托繩輪之間的撓度和張力;
5.3該設備由驅動裝置、托繩輪裝置、壓繩輪裝置、;5.4該設備的電動機、制動器、聯軸器、電控器材及;
5.5.1驅動裝置通常采用架空式安裝;圖4;5.5.2減速器
3.1.4 當海拔高度超過1000m時,需要考慮到空氣冷卻作用和介電強度的下降,選用的電氣設備應根據制造廠和用戶的協議進行設計或使用。